各基层组织、专委会:
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充分调动我市盟员开展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盟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民盟南通市十届二次全委会研究,现制定全盟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激励评比办法。
一、调研工作
1、各基层组织和专委会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申报参政议政课题,组建调研课题组,认真开展调研。支部、专委会和盟员可单独或联合承担盟市委委托的重点调研课题,也可自主选题,认真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选题方向及题目原则上应于每年2月底上报,并于11月底前上交盟市委机关。盟市委在评比盟务工作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过程中,将充分参考其调研工作参与情况。
2、课题组承担中共南通市委委托调研课题,如期形成调研报告提交民盟市委,并完成汇报材料以及PPT课件制作,配套资助调研经费5000元/件。
3、课题组申报并中标民盟省委调研课题,按期提交调研报告,配套资助调研费1000元/件;调研报告被民盟省委采用为省政协全会集体提案蓝本,配套资助调研费1500元/件;调研报告被民盟省委采用为省政协全会大会发言蓝本,配套资助调研费2000元/件。
4、课题组调研报告被盟市委采用为市政协全会期间集体提案蓝本,配套资助调研费1000元/件;调研报告被市政协确认为政协全会大会发言蓝本,配套资助调研费2000元/件,确认为政协全会书面发言蓝本,配套资助调研费1500元/件。调研报告被采用为市政协专题建言献策或委员论坛发言蓝本,口头发言配套资助调研费800元/件,书面发言配套资助调研经费500元/件
5、课题组或盟员开展盟内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并被盟市委用于其他参政议政项目,根据稿件采用情况配套资助调研费200-400元/件。
6、盟员参加民盟省委或市委统战部等部门组织的论坛、研讨会,按时提交符合条件的原创调研报告或论文,配套发放稿费400元/篇,获奖文章酌情增加。
7、集体参与的课题调研活动,调研经费由课题组负责人统筹使用发放,主要用于支付调研报告执笔人稿费,联合撰稿人稿费根据合理比例分配,其他人员可视参加情况和贡献程度适当给予劳务补助。盟机关干部独立执笔的原创性调研报告稿费参照执行,盟外特邀专家的高质量调研报告稿费可酌情提高。
8、同一主题调研报告蓝本被不同系统采用,按照就高不就低标准发放配套调研经费,但其他部门配发的奖励不予扣除。
二、思想宣传工作
1、各基层组织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宣传和舆论导向,提高统战新闻宣传意识,加强主题教育和理论研究,安排骨干盟员分工宣传工作,及时报道自身建设、建言献策、社会服务以及人物事迹等方面的内容,并作为参评盟内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2、宣传稿件主要包括盟员在社会刊物上发表的统战及盟务类作品,或统战、民盟刊物上发表的各类作品。社会宣传稿件要体现盟务工作,注明作者的盟员身份,扩大南通民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盟市委每年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定期统计反馈宣传稿件录用情况和发放稿费,适时对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网络稿件暂不计稿费,但作为先建评比的重要内容,年度宣传稿件统计周期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同一作品在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按最高类别记分计酬,共同撰写作品按比例记分计酬,理论文章和长篇通讯以及盟外特约作者作品可酌情提高稿费标准。盟市委机关干部不参与宣传计分评比,但撰写发表的原创稿件可参照盟员标准减半发放稿费。
5、宣传稿件发表媒体具体记分计酬方法如下:
序号 |
刊物名称 |
计分 |
配套稿费 |
1 |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
独立成篇稿件100分 |
1000元 |
简讯图片类50分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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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民政协报》 《中国统一战线》 《群言》 |
独立成篇稿件50分 |
500元 |
简讯图片类30分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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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结报》 《中央盟讯》 |
独立成篇稿件20分 |
200元 |
简讯图片类10分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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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华日报》 《江苏政协》 《挚友》 |
独立成篇稿件20分 |
200元 |
简讯图片类10分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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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苏民盟》
|
独立成篇稿件10分 |
100元 |
简讯图片类5分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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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通日报》 《江海晚报》 |
独立成篇稿件10分 |
100元 |
简讯图片类5分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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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通政协》 《南通统战》 |
独立成篇稿件10分 |
100元 |
简讯图片类5分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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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通盟讯》 |
独立成篇稿件8分 |
80元 |
简讯诗词书画类4分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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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类3分 |
30元 |
三、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1、社情民意信息是民盟参政议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盟员建言献策的主要渠道。盟市委每年召开信息工作会议,积极为骨干盟员提供学习培训机会,适时建立信息采集基地和特约信息员队伍并开展相关活动。
2、各支部要发动盟员积极撰写和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盟市委领导和盟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部每年向盟市委提交的信息稿件不少于4条,并作为参评盟内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依据。
3、盟市委定期统计和反馈各支部社情民意信息稿件,根据稿件录用情况分类记分,按年度支付稿费,并借助“两会”和相关媒体扩大信息社会功效。
4、信息稿件要体现原创性,讲求质量,做到有现状介绍、有问题分析、有具体对策建议,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注明作者的盟内外具体职务和身份,盟员提供主要素材转化的信息记入本人分值。
5、盟市委定期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评比表彰活动,根据来稿及录用得分汇总情况,对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每年信息统计周期为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6、同一信息被多部门采用的,按照最高分值计算,信息得到市、省领导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双倍计分计酬。共同撰写和合并采用的信息按比例记分计酬,盟市委机关干部不参与信息计分评比活动,但是独立撰写并得到录用的原创信息稿件按照盟员标准减半发放稿费。
7、社情民意信息具体分值和稿费标准如下:
序号 |
采用部门 |
记分 |
稿费 |
1 |
全国政协 |
50分 |
500元 |
2 |
中央统战部、中办、国办 |
20分 |
200元 |
3 |
民盟中央 |
15分 |
150元 |
4 |
省委办、省政府办 省政协、省委统战部 |
10分 |
100元 |
5 |
民盟省委 |
5分 |
50元 |
6 |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 |
5分 |
50元 |
7 |
市统战部民主党派之声 |
5分 |
50元 |
8 |
报送盟市委 |
1分 |
10元 |
民盟南通市委员会
2017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