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民盟南通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与南通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与赔偿认定”研讨会在南通大学顺利召开。
南通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张迎军强调,本次会议的目的旨在研究现有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范围与生态环境损害间存在的差异,通过学习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情形难确定、金额难计算、证据难固定等问题进行研讨,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适用能力。
民盟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南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石健简要介绍了南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概况,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与技术,民盟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沈晓东介绍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典型案例;与会代表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赔偿标准的认定及环境损害赔偿鉴定工作的鉴定对象、鉴定标准、鉴定程序、鉴定手段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
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分析测试中心。
南通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部分委员代表、民盟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部分代表、南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人员及经济管理学院相关法学专家参加了会议。(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