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教育发展缺乏权威性的法规支撑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越来越重视社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社区教育在我省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由于当前全国普遍在社区教育立法进程上滞后,我省也只是少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些意见性、政策性的文件、章程制度,还没有上升到法规程度,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众所周知,任何一项工作要想形成长效机制必须拥有完备的法律作保障,通过立法对国民社区教育进行硬性规定,通过法律层面建立良好的社区教育发展标准体系。这里面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即如何提高社区教育的地位和整合资源、形成统一的社区教育体系。只有明确了这两项内容,社区教育才会得到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的重视,避免了社区教育发展缺少规划定位和不受重视的尴尬。因此,加快社区教育的法制建设,为社区教育的发展营造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保障环境已成为当前社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社区教育缺乏系统性的全局规划
社区教育具备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国民终身学习需要,服务于社区建设和文化传承,协调社会等功能,它具备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功能。但受当前大多数以追求城市经济发展浪潮的影响,社区教育成为服务于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维稳的一个辅助工具,失去了其在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功能。从全省当前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来看,顶层对社区教育的设计定位还缺乏系统性的全局规划,大部分社区教育活动仍然停留在多头管理、小打小闹的层面,部分工作偏离了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开展的社区教育课程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受教群体的知识基础和城市的实际需求,有时候仅仅是为了满足政绩的需要,社区教育成为行政工作需要什么,居民就要学什么的形式主义教育。
(三)社区教育发展缺乏必要的稳定的经费支撑
江苏无论经济还是教育在全国都位于前茅,这与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以教育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息息相关,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上逐年都在增加,对于社区教育的投入也得到明显改善。但长期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还是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础性教育上,教育经费也主要应用在基础教育建设和教师工资上;近年来,随着社区教育重要性日益凸显,社区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向“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模式发展,大部分地区也提出了按照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来落实社区教育经费。但目前大多数社区教育经费来源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拨款,人均1-2元的经费标准也仅仅在少部分发达地区才能实现,加上社区教育在很多地方宣传不到位,其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主观上的不重视造成了其他社会组织对社区教育经费支持力度不够,很多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都不高,融资渠道少,经费来源单一,仅仅依靠政府每年少量的投入,发展资金短缺已严重制约了社区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社区教育的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
社区教育目前基本是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依托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习点)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由于当前社区教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状,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处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社区教育中心往往会出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情况,各级各类上级主管部门都向街道办事处、乡镇部署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导致街道办事处、乡镇所管辖的教育种类繁多,各部门之间又缺乏整合和协调,使得当前社区教育的管理体系出现如下弊端:一是上级部门之间缺乏相互联系,社区教育资源分散,活动成效不佳;二是当前社区教育主要依靠行政指令推进,下级部门疲于应付上级布置的任务,导致社区教育发展缺少主动性,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无法有效参与到社区教育中来;三是多头管理社区教育的现状使得各类社区教育活动的管理和目标体系不能统一;四是上级部门统一布置的任务没有充分结合社区实际,导致社区教育不能很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五)社区教育缺乏必要的稳定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当前,我省社区教育发展进程中都表现出了缺少专业的管理人才和适应社区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大部分社区教育工作人员都缺乏社区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平时接受到的专业培训也少,导致他们在开展工作时候不能完全适应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另外,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缺乏对社区实际情况的了解,不能充分把握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导致他们所开展的社区教育课程脱离实际,带有个人的主观臆测成分,影响了社区教育的成效和居民的学习兴趣。内容也基本以常规性、公益性的讲座为主,活动成效一般,以“唱唱玩玩讲讲闹闹”为主,即使有符合需求的课程,也以短期活动为主,重形式而忽视效果,对接受教育人的效果不明显。甚至有时候组织者还需要发放礼品的形式来组织教育活动,久而久之,这样的教育活动也就成了形式主义,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六)社区教育在我省发展存在严重的地区不平衡现象
当前,在政府的引领和扶持下,我省社区教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多个城市地区的社区教育走在了全国前列,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等数量也快速增长。但是,从示范区、实验区的地理位置分布情况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我省各地区的社区教育的发展并不平衡,基本呈现出苏南城市和部分中心城市发展良好,而苏中、苏北尤其是边缘乡村地区社区教育受到经费、传统观念等限制发展情况欠佳。为此,要统筹全省社区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必须要致力解决不同区域社区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七)传统的教育观念对社区教育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
江苏省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展教育,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传统,使得政府和人民普遍对于社区教育这样一个“非正规”教育方式显得不够重视,甚至很多时候社区教育机构去社区宣传这样一种教育形式的时候会被居民误认为是“来骗钱的”。综合起来说,这样的观念主要体现在升学和就业用人两个方面。
一是升学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教育已经逐步向普、职、成三教统筹协调方向发展,但传统的“学而优则仕”观念导致人们在潜意识里还是会重视普教,认为这才是升学的唯一途径,而对于职教和成教会选择轻视甚至放弃。
二是就业用人观念。目前江苏在用人问题上存在超前消费的现实,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的时候一味去追求应聘者的高学历和学位,但这些人才往往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面对一些技能型的岗位时候缺无从适应,而比较重实践能力培养的职教生和已经拥有工作经验的成教生却因为学历不高而被用人单位忽视,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和失调等现象。
(八)社区教育发展中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不高
社区教育“全员、全程、全面”的特点决定了社区教育资源要充分整合的重要性,由于当前社区教育“多头管理,分散办学、效率不高”的问题,教育部门真正意义上也没有完全将社区教育资源整合起来,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与资源的整合还不够,没有形成合力。一方面,社区教育存在师资缺、场地紧、设备少、经费不够的现象,另一方面,大量社区内闲置的资源还很多,现有的各项资源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社区内的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等设施,辖区内的各类学校资源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综合利用,社区内各类学校向社区居民开放教育资源普遍不高。
二、主要对策建议
(一)推进社区教育立法工作
制定社区教育法律法规,推进社区教育立法工作是发展社区教育的根本保证。纵观国外一些社区教育发展较好的国家,他们社区教育得以有效开展的根本原因都是他们的政府都非常重视社区教育的立法工作。如丹麦政府分别在1968年和1978年颁布了《闲暇时间教育法》和《成人社会教育法》;美国政府分别在1862年和1917年制定了《莫雷尔法案》和《史密斯——休斯法》;日本政府为了促进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根据日本《教育基本法》第7条的精神,相继出台了《社会教育法》(1949年)、《图书馆法》(1950年)和《博物馆法》(1951年),“三法”的颁布完成了对社区教育主要设施的立法。上述国家均采取主动立法的手段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扫除各种障碍,从而保证社区教育顺利发展。我省应吸取国外社区教育关于法规政策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社区教育法律法规,使得全省社区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加强政府对社区教育发展的规划、协调作用
要促进社区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还需要我省继续秉承大教育的理念,加强对社区教育发展的规划和协调。如进一步落实好各级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度,并在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立实施社区教育的实体机构,负责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具体指导等;同时,进一步明确现有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职责,让网络体系能够为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社区教育课程的建设、社区教育试验区的建设指导等做出贡献。
另外,对于社区教育资源整合上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好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权,让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能够在资源整合与工作协调中发挥作用,促进社区教育课程优质资源的共享。
(三)建立多元化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可满足多个主体的需要,按照谁收益谁投资的原则,社区教育应该由国家、社会、受教育者共同分担,而不应该仅仅靠受教群体自身或者政府组织单独来承担。政府应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对他们的教育投资,动员各类学校、社会志愿组织和个人义务参与到这项公益教育活动中来,构建公共服务性质导向的社区教育多元供给机制。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和公民要通过参与、对话、协商等集体选择活动,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彼此合作、分享权力,共同参与教育公共事务管理,共同生产或提供教育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实现社区教育向社会的回归。同时,推动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形成人人为社区教育发展出份力、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每个人的良好氛围。
具体来说,全省要积极倡导在省级及以上的社区教育试验区、示范区按照社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经济发达地区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入,社区内的各类企业单位也要认真实施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开展好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学习者个人回报较高的教育培训,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少量费用。
在社区教育经费支配上要建立严格的预算审核制度,确保划拨经费能够真正用在社区教育的活动项目上,可采取项目申报法,以项目评估划拨经费,依托项目推进社区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四)将社区教育四级网络的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之中
近年来,全省各地纷纷利用原有的办学资源形成了社区教育网络体系(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习点),其中,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基本都是新时期社会发展需求赋予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的新职能。经过几年的发展与完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由于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职责不够明确以及社区教育现有的“多头管理、分散办学、效率不高”等问题,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并没有很好地发挥自身作用,网络体系之间也缺少交流合作机制。在没有教育行政部门支持下社区教育活动项目往往容易停留在计划阶段,实际中很难推进。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四级网络体系的优势,保障其在社区教育中的办学地位和话语权成为当前社区教育发展的关键,需要政府将社区教育四级网络的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之中来。
(五)建立适合于社区教育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和专业化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必须坚持引培并举的双向机制。一方面,应在大学中设置社区教育专业,引进国外先进的人才和社区教育经验,促进我省社区教育工作与世界先进国家地区接轨,培养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秀专业人员和研究生层次的科研人员、师资队伍;另一方面,组织优秀的社区教育理论研究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者利用校内培训、校外讲座的形式对现有的社区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养,提高他们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其转型为社区教育工作者,从而转型为社区教育专业工作者。同时,打通理顺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和师资队伍职业发展路径,按照社区教育需求给予他们职称评选、专业化培训以及职业发展的机会,从制度和待遇等方面保障社区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发展性,从而促进社区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强南北交流和结对,推进社区教育试验区模式的推广,对薄弱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在政策和经费上要有更多的倾斜
当前,全省社区教育制度机制尚不健全,社区教育的管理还不够科学化,社区教育发展应纳入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进行系统谋划和制度设计,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使社区教育的地位落在实处。社区教育是面向整个社会群体的教育,我们要利用制度建设营造大教育理念,提升系统内的协作力度,让社区教育能够在一个主线的牵引下调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提供协作增效。针对全省社区教育南北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可以采取由政府主导,开展南北交流与结对,推进社区教育试验区模式的推广,让优秀的社区教育工作经验在后进地区能够得到推广。社区教育不发达地区往往经济收入也落后于苏南等发达地区,因此政府要加强在社区教育政策和经费支持上也要有所倾斜的通盘考虑,在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要鼓励社会组织、民间资本、社区志愿者和相关志愿服务组织通过获得其他政策性支持的方式参与到社区教育中来,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七)克服社区教育边缘化意识,将人的终身发展作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在日益强调服务民生的社会建设中,社区教育已经从原来的边缘化逐步走向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 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在这样一个更加重视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政策背景下,社区教育的优势也得到充分体现,它能够依照社区发展及社区居民的需求,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类社区教育资源来为居民提供所需要的教育服务。因此,全省要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各项指标为契机,把人的终身发展作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在继续做好基础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要推进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加强学习成果转换的质量监控,建立学习成果转换的保障机制,搭建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社会公民社区教育培训的资源共享和交流服务平台”。当前可以依托逐步建立的开放大学系统和原有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进行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制定,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八)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本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向全社会开放
社区教育是一项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要面向社区的全体居民,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教育服务,满足他们不同的受教需求,从而体现社区教育全员性、全面性、全程性的特点。这样的特点对社区教育资源多样性要求较高,因此,政府和各级社区教育委员会要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充分动员省内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教育教育资源(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向全社会开放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可以整合所有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学习资源中心和服务体系,与社区其他教育文化设施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发挥整合效益。